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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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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溪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兰溪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电商深入发展,建立完善农村现代化市场体系,助力兰溪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兰溪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有效实施,促进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和《浙江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1〕10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乡村振兴•电商赋能”为主题,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夯实农村物流服务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助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使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政府重点做好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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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农村电商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支撑,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体系创新、生态创新、项目创新,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提档升级,示范推动。深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充分发挥优质项目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延长农村电商产业链,提升农村电商价值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规范发展,注重绩效。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强化主体责任,注重绩效管理,加大对资金项目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注重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建设后期成效,加强宣传推广力度,推动政策发挥实效。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建设要求,以推动农村电商整体生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为核心,以打造系统性的电商生态基础服务体系为引领,创建一条生态健全的数字化农村电商产业链,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产品上行服务体系、电商物流服务体系、电商带头人体系4大体系,促进电商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为契机,推动电子商务与生态农业、特色产业、文化旅游等产业的融合与发展,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新动力,进一步挖掘兰溪市农村电商发展潜力,形成一批标准化、特色化、地域化的农特产品电商品牌。

具体目标:1.实现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5%以上,培训相关从业人员3000人(次)以上,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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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建设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实现全覆盖,形成较为完备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的电商人才培训体系。

3.建设市级物流分拣共同配送中心,建成集电商仓储与城乡物流共同配送为一体的物流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物流快递配送到村,上下行快递费用降低5%以上。

4.打造兰溪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扶持重点产品企业品牌,制定重点农产品标准化体系,重点支持产业带动辐射优势突出、助农增收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信息溯源体系、质量控制体系,促进农产品上行,推动主导农产品产业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1.提升建设1个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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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兰溪市现有的园区场地进行改造建设。建设集线上平台服务、产业集聚、全域宣传、咨询服务、线上培训、线上选品、资源对接(曝光渠道、销售渠道、电商服务等)、预约服务(会议室、公共直播间、众创工位、线下培训等)、品牌建设、创业孵化、产品展示、线下体验、营销策划、人员培训、园区对接、金融服务咨询、大数据分析等服务为一体的电商综合服务中心。设置办公区、服务前台、展示区、培训教室、会议室、公共直播间等。配备具有一定运营经验的运营管理及服务团队,做到人员齐备、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健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入驻企业管理,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后,应服务于政府、企业及民众,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农村电商发展需要,主要提供基础公益性服务和微利服务,应具备政策咨询、技术支持、培训孵化、营销策划、品牌建设、包装设计、网络推广、产品展示、产品对接和其他衍生服务;同时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全市镇村站点的提升建设、运营、监管、指导等工作,为农村网店开设和运营提供培训、策划、美工、客服、代运营等服务,建设电商产业大数据运用中心,集合电商行业运营、村点运营、物流快递运营、电商扶贫等动态数据并实现实时抓取、展示和结果分析运用。(责任单位:商务局、人力社保局、供销总社、大数据中心、邮政管理局)

2.提升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络

电商服务站点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加大电商服务点的硬件投入,村级服务站点统一更换门头,有条件有基础的站点设计提升宣传文化墙,配备相关设备,拓展服务业务,提升服务能力和电商运营水平,使其基本具备电商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商业广告宣传、网络代购代销、快递收发等综合便民功能。建设全市电商服务站点管理系统,实现提供新闻资讯、网络代购代销登记、对接填报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等功能。(责任单位: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电商示范村建设打造

为进一步推动电商产业集聚发展,以各乡镇街道为单位,对电商环境及可发展性进行深度调研,根据产业聚集情况与优势特色对示范村改造对象进行确认打造。结合区域产业优势,辅助培育建设电商专业示范村,进一步强化电商村的产业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协同效应和区域辐射带动效应。(责任单位: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二)打造农产品上行服务体系

1.打造农产品网货培养机制

推进农业标准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立足发掘发挥资源优势,顺应对农产品“优质、多样、个性”的消费需求,打造前期种植、采购标准、中间流通、后期销售、物流仓储配送等一系列的标准化操作体系,完善标准化流程和配套设施,保障农产品在上行的各个环节顺利的流通,同时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通过产品品牌化引领农业标准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安全、营养、健康和放心的“土字号”“乡字号”等特色品牌农产品,不断提升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形成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2.打造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

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网销产品,促进其向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围绕重点农产品进行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应用推广,建立区域公共品牌产品标准化规范。围绕标准化体系应用,促进农特产品转变为适合网销的标准商品,积极开展网销产品对接工作,推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供应链条。立足市场需求,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处理、加工、分级、包装等功能建设,重点支持适销效果明显的优势产品上网销售,带动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供销总社、各乡镇街道)

3.打造区域公共品牌

做好区域公共品牌策划、设计、注册及品牌推广活动。制定出台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健全区域公共品牌授权经营管理体系。通过全方位的包装、策划、宣传推广等活动,打造本地特色产品网络知名品牌,培育注册网销知名品牌,提升本地品牌产品溢价能力,促进农特产品线上线下销售。重点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产品开发、分析定位、品牌设计、产品包装等,通过服务中心运营团队的专业指导,培育一批产量大、品质优、影响广泛的特色农产品、旅游产品。引导各乡镇街道、行业协会和农产品电商企业树立电商品牌意识,支持龙头企业进行“三品一标”等认证。(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供销总社、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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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打造流通体系

一是建立本地的新零售发展管理制度,组建本地新零售联盟,培养和引导孵化新零售精英人才,开展专业市场云化改造,打造本地的新零售服务体系。二是孵化本地直播电商基地,配备公共直播间和专业直播服务团队,日常为区域公共品牌开展直播活动,同时具备为本地企业提供直播代运营赋能能力。三是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大型品牌产品推介活动,利用新型互联网营销手段进行品牌推广、产销对接。建立多渠道合作,推动区域公共品牌商品进入国内主要销售渠道。建立电商大数据采集分析系统,提供网络零售行业结构、优势店铺排行、农特产品全国经销商热力图、农特产品全国需求热度分布、物流收发分布图等信息,定期形成监测报告,为电商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责任单位: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总社、文旅局、各乡镇街道)

5.农产品质量标准化管控与安全追溯体系

围绕供应链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农业生产、流通过程标准化应用的信息化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包括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条形码(二维码)标签设计和打印、基于网站和手机移动端的质量安全溯源等功能。对主要农产品生产主体溯源体系硬件投入给予补助支持,建立起市域主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示范引导体系。(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三)完善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体系

1.整合物流资源,发展建设共同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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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邮政、商贸、民营快递企业、农业合作社等资源整合,鼓励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建设1个市级统仓共配中心,对部分条件较好的镇级服务站点进行重点改造提升。通过建设覆盖全市的物流配送体系,引进或开发一套具备物流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分转、终端指令发布、数据统计上报等功能的综合管理系统,发展智慧物流,开展共同配送。坚持资源整合、市场化运作,着力提升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合理调配现有物流配送资源,实现快递配送与揽收到村,解决优化产品下乡及进村“最后一公里”与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邮政管理局、交通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2.改造提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

依托农村现有村邮站、丰收驿站、代销店等,筛选出区域内具备较高潜力的村级服务站点进行改造提升,统一门头标志、货架或智能快递柜、收发件硬件设备、商品展示及选购智能设备等;进行服务站点服务能力建设,将快递服务与电商服务以终端式体现,以便民服务为核心,并积极整合当地农特产品,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成集代买代卖服务、生活服务、宣传引导服务、电商氛围营造服务、完善的生产配套服务、市域电子商务数据信息汇总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站点。(责任单位:邮政管理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3.管理制度体系完善

制定完善的物流服务管理制度,利用建设的物流服务管理系统和快递物流大数据平台,日常监管快递流转情况,包括每日产品上行下行配送路径、各站点配送量、配送异常提醒(车辆问题、配送超量、交通问题等)等情况;执行村级服务站点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制度等。(责任单位:邮政管理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四)电商带头人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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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多层次电商人才培训

开展多类型、多层次的农村电商人才培育工作,加快构建多样化的农村电商培训组织体系。一是面向返乡青年、农民等群体开展农村电商基础培训;面向乡镇、村基层干部开展农村电商管理培训,提高政府管理人员农村电商发展意识,强化农村电商重视程度;面向电商企业高管开展高级研修班,帮助对接企业战略、商业模式、品牌营销、团队管理等最新理念与资讯,有效帮助企业实现战略转型与模式升级;同时加大电子商务培训力度,形成市域电子商务人才库。二是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人员结构区分类别和层次,按计划、分阶段培训,实现转化率达10%以上。三是丰富培训形式,通过课堂培训,开展电商沙龙、高峰论坛等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活动,营造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规范档案管理,记录培训开展档案和人员档案,以备查验并作为项目资金支持的依据。(责任单位:商务局、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团市委、妇联、残联、邮政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2.建立培训长效机制

健全培训转化机制,注重跟踪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指导对接就业用工,强化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建立人才交流合作双向选择机制,培育一批农村互联网“双创”带头人和一批直播电商人才,推动返乡创业创新。(责任单位:商务局、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电商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持续加强与对口地区沟通与交流,促进产销对接、强化人才培育,建立常态化的合作机制和长效机制。组织兰溪企业、网商销售对口地区特色产品,通过资源对接会、展销会等方式,帮助对口地区销售农特产品。(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邮政管理局、供销总社、文旅局、各乡镇街道)

五、实施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1月)

对全市经济发展、产业特色、电商基础、物流现状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汇总,掌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第一手资料;制定电商扶持政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等;完善电商进农村项目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1年12月—2024年5月)

全面启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一是推进项目实施,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各项工作开展。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跟踪督查和绩效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开展中期评估,做好中期自查,配合省级部门开展中期评估,并及时整改。四是继续深化项目,待中期评估通过后,继续深化相关项目,力求做出特色亮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6月—2024年8月)

一是开展自查,按照“谁建设,谁验收”的原则,由承建企业自行组织验收,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组织初验,由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初验合格后向上级部门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并迎接考核验收。三是考核迎检,接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单位联合考核组的项目检查和验收。四是总结提升,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经验,形成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兰溪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商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组成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听取工作进度及情况汇报,对阶段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为顺利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加强政策扶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我市制定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发挥好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培育,鼓励本地农村电商特色品牌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整合利用好财政资金,激励引导全市电商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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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资金管理

对中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使用流程,资金管理上做到公开透明,不截留挪用、滞留不用或转移、侵占、浪费,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管。通过落实管理制度、经费、人员,确保创建工作正常运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地方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市政府网、社交媒体等宣传媒介,通过多渠道、广覆盖的梯度宣传,提升农村电子商务知识普及率,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不断扩大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影响力。

(五)完善考核制度

将电商进农村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制定年度考核标准并下达考核指标,明确各部门单位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按不同阶段要求,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六)加强绩效统计

积极做好相关示范项目的绩效统计工作,并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中的成效与不足。及时与上级部门数据统计系统对接,逐步实现信息、政策、培训、创业、技术创新应用等电子商务服务的信息化。

(七)做好信息公开

定期发布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进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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